服务项目
|
|
|
联系我们
|
郭 先 生:13714792707
行政部 悦 悦:18923813949 会计部 茵 茵:13410599097 会计部 莉 莉:15112624963 会计部 涵 涵:188265456601
会计部 平 平:15019235457
会计部 娜 娜:15013845007
审计部 楚 楚:18819031917 审计部 乐 乐:19924903229
会计部 梦 梦:13728691537 管理部 琪 琪 :17898484727
工商部 晓 晓: 15118025427 总公司电话:0755-82486147 龙岗分公司:0755-84586307 注册做帐QQ:442949881
注册做帐QQ:18923813949
郭生微信号:13714792707 服务号:szsyjgd 邮 箱:13714792707@163.com
圣一君总公司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04号华日大厦19G 圣一君龙岗分公司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向银路29号201 圣一君惠州分公司地 址: 惠州大亚湾澳头北澳大道31号四洲密房三栋2506
服务号szsyjgd
|
|
|
|
|
当前位置 > 首页 > 行业资讯 > 住房公积 住房公积
|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的过程中,发生职工身份证号码与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已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号码相同应如何处理? 身份证重号设立个人账户业务办理指南 时间:2015-07-11 点击数:1954次 信息来源:深圳市圣一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理事项说明 |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的过程中,发生职工身份证号码与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已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号码相同,经核实确属身份证重号的,须办理身份证重号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 办理地点 | 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 办理方式 | 柜台办理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政策法规依据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一份; (2)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办员身份证及公积金联名卡。 [深圳做账(帐)报税、注册商标] | 备注 |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
相关文章
|
上一篇: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如何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办理指南 下一篇:一个职工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如何申请公积金并户业务? 个人公积金账户并户业务办理指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