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两份。
4.以下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6.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事项支持网上受理。
(二)设立一、二级单位公积金户: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书》一式两份(托收方式的提供)。
注:每设立一个单位住房公积金户(含一、二级户)均须提供以上3项材料。
4.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单位经营范围无“劳务派遣”的,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出具与至少两个实际用人单位签订的相关劳务派遣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超大型单位:单位设立或经营证明文件(如经设立批文、经营性证件等)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7.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管理部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一份。
2.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分立、被合并的,提交单位分立、合并批准设立文件。
(2)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提交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者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或者注销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
(3)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如非专办员办理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管理部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