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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证如何衔接?
发布日期:2015-07-29 09:36:48 点击数:1610次 信息来源:https://www.szjzz.gov.cn/index/view-4-8.html
根据《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办理的《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在《条例》施行之日仍然有效,且持证人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本条例施行后十二个月内免费申请换领新证。换领新证前,《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继续有效[深圳做账(帐)报税、一般纳税人记账(帐)]换领新证后,持证时间连续计算;不申请换领或者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条件的,本条例施行十二个月后,《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