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行政部(天悦):18923813949
财务部(辰辰):17898484727
市场部(小平):13417517993
市场部(小梁):18165719623
工商部(晓晓):15118025427
会计部(萍萍):15019235457
会计部(梦丽):13728691537
会计部(灵娜):15013845007
会计部(丽娟):15112624963
法人代表与股东间往来账款是否征个税?请问法人代表与股东间往来账款如何交税?
发布日期:2015-06-02 20:59:05 点击数:1576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审计验资 ](财税〔2003〕158号)文件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