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市场总监:13417517993
市场一部:18819031917
市场二部:13411862305
市场三部:19540551536
市场五部:18165719623
.刚设立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6-04-26 20:48:08 点击数:1525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6/2/24/art_125_40908.html
2015年7月1日起新成立的纳税人,若没有纳税义务发生,不需要申报增值税。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发生以下事项时,需进行首次纳税申报。具体事项是:领用(代开) 发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核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纳税;核定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定额;列入专业市场委托代征;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发生纳税申报义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