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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纳税人申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15-02-12 09:05:27 点击数:1591次
工业企业汇总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核算,各分支机构在总机构领导下统一生产经营。 2.总机构为工业性质(增值税税种登记的企业类型为工业企业)。 3.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总机构应能够正确提供税款分配比例的计算依据。 4.总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应为小规模纳税人。 5.截至申请受理日本次申请汇总申报的总、分支机构不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