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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出口电器电子产品,是否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发布日期:2015-02-12 09:07:17 点击数:1469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