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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而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政策而多预缴了企业所得税的,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8-11-28 12:13:00 点击数:993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tax.gov.cn/sztax/gzcy_nszx_zxrd/201811/9d4f6903e05d420f878a09807f8c8c0d.shtml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深圳做账(帐)报税公司、深圳会计公司、审计验资]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