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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6 09:25:23 点击数:516次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75049/content.html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记账(帐) ,一般纳税人记账(帐) ,深圳公司注册,小规模纳税记账(帐) ,深圳会计公司,注册商标,审计验资,旧帐整理](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