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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退还之前在社保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7-12-04 08:04:03 点击数:1475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ds.gov.cn/newszds/hyb/201705/8ef2c334f3d8442c91253e64451043a8.shtml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三条的规定,[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也就是“三险一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