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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印花税进行核定征收?
发布日期:2015-03-09 07:11:50 点击数:1745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印花税进行核定征收: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纳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但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小企业代理记账(帐)]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