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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今年10月增加了注册资本,会计上已计入实收资本科目,请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按照多少的税率交?
发布日期:2018-11-16 22:00:28 点击数:1129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tax.gov.cn/sztax/gzcy_nszx_zxrd/201811/931041a2accc482dabf4ae7b753eddb0.shtml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同时根据《财政部 [深圳做账(帐)报税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因此,企业资金账簿中“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应就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自2018年5月1日起按万分之五税率减半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