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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有哪些?相应的核定比例是多少?
发布日期:2015-03-09 07:10:42 点击数:1662次
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列举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深圳公司注册]产权转移书据等十一种应税凭证。
其中,购销合同按企业类型有三档核定比例,分别为工业企业70%、商业企业50%、外贸企业90%。其他10种应税凭证的核定比例为100%(具体见表一:深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