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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15-04-01 09:00:05 点击数:1471次
提出专利申请时以及在审批程序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缓应当缴纳但尚未到期的费用,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当附具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费用减缓请求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予以批准并发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同时注明费用减缓的比例和种类。费用减缓请求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专业财务代理公司]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