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市场总监:13417517993
市场一部:18819031917
市场二部:13411862305
市场三部:19540551536
市场五部:18165719623
单位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登记 ?单位办理公积金专办员如何登记注册?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5-06-03 08:52:40 点击数:1275次
办理事项说明 | 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是指单位指定的准专办员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单位须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专办员注册登记后须参加专办员培训。 |
办理地点 | 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
办理方式 | 方式一:网上申报,柜台办结;方式二:柜台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政策法规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 (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a.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b.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c.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d.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e.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7)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备注 |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 深圳做账(帐)公司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