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行政部(天悦):18923813949
财务部(辰辰):17898484727
市场部(小平):13417517993
市场部(小梁):18165719623
工商部(晓晓):15118025427
会计部(萍萍):15019235457
会计部(梦丽):13728691537
会计部(灵娜):15013845007
会计部(丽娟):15112624963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发布日期:2017-06-25 21:36:05 点击数:1558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gs.gov.cn/art/2017/5/9/art_3061_52734.html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律师咨询、注册商标] 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