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行政部(天悦):18923813949
财务部(辰辰):17898484727
市场部(小平):13417517993
市场部(小梁):18165719623
工商部(晓晓):15118025427
会计部(萍萍):15019235457
会计部(梦丽):13728691537
会计部(灵娜):15013845007
会计部(丽娟):15112624963
遗嘱继承过户申请免税是否需要提供公证书?
发布日期:2017-09-28 18:11:28 点击数:1149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ds.gov.cn/szds/cjwt/201709/cfcec95280a242df86a9385b42eef800.shtml
2016年1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86号公告下发后,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地产过户申请免税不再需要提供公证书,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
[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深圳代理记账(帐) 律师咨询、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网站建设、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
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