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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5-02-02 08:37:52 点击数:1509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zfgjj.com/bszndk/1591.htm
| 办理事项说明 |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职工父母没有参与额度计算、不是共同申请人的,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共同还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一年对冲一次)。 | 
| 办理地点 | 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各区管理部银行驻点柜台 |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 按各受托银行本行规定时间执行。 | 
| 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协议》不可委托他人办理); 4.办理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业务须提供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原件(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协议》无需提供)。 | 
| 办理条件及要求 | 1.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本笔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一年对冲一次)。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 2.办理要求: (1)借款人的父母在借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未成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先与贷款人签订《共同还款人还款协议》,才能成为该笔贷款的共同还款人。每个自然年度内共同还款人可办理一次对冲还贷业务。 (2)共同还款人申请对冲还款时,剩余贷款的还款方式为贷款期限不变,月供自然减少。 (3)贷款的正常扣款日、结息日或到期日的情况下,均不接受对冲还贷业务。 (4)一笔公积金贷款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笔对冲还贷业务。 3.共同还款人还款的金额,包括逾期本息和逾期罚息,提前归还本金,以及提前还款日至上一扣款日期间对应的利息。 |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温馨提示 | 由于各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后业务的经办网点不同,具体办理地点和办公时间详询受托银行或管理部办事大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