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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前恢复缴存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5-02-02 08:49:22 点击数:1686次 信息来源:http://www.szzfgjj.com/bsznjc/1877.htm
| 办理事项说明 | 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以后,因经营状况有所好转等原因可申请提前恢复缴存状态。缴存单位将于办理提前恢复缴存业务的次月恢复正常缴存状态。 | 
| 办理条件 | 办理降低比例或缓缴业务的单位,在执行期内申请提前恢复正常缴存。 | 
| 办理地点 | 网上办事大厅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 
| 办理方式 | 方式一:网上办结(仅限于缓缴提前终止);方式二:网上申报,柜台办结(仅限于缓缴提前终止);方式三:柜台办结。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 政策法规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提前终止申请表》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 
| 备注 |  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业务到期后,单位自动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 |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提前终止申请表》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www.szzfgjj.com            热线电话:075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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