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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汇总申报的应纳税额应当怎样计算?
发布日期:2015-02-12 09:02:34 点击数:1466次
按照工业/商业企业类型汇总(合并)申报的混业经营纳税人,其申报的应税服务应纳税额均归属于总机构,不进行税款分配。
只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合并申报的应纳税额均归属于总机构,不进行税款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