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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建筑服务在深圳市内跨区预缴税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2018-08-30 09:05:30 点击数:93次
根据最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办税指南》[深圳做账(帐)报税、专业财务代理公司、深圳做账(帐)公司、一般纳税人记账(帐)、财务外包、注册商标、深圳会计公司、小规模纳税记账(帐)、深圳公司注册、小企业代理记账(帐) 、旧帐整理、审计验资],增值税预缴申报(建筑服务)办理材料: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