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方式
行政部(天悦):18923813949
财务部(辰辰):17898484727
市场部(小平):13417517993
市场部(小梁):18165719623
工商部(晓晓):15118025427
会计部(萍萍):15019235457
会计部(梦丽):13728691537
会计部(灵娜):15013845007
会计部(丽娟):15112624963
知识问答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知识问答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一注销一设立模式),原注册时间是否会发生变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也会发生变化?
通过“一注销一设立”模式“个转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发生会变化的。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以转型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准,但是会发放《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证明》予以证明,追溯至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
市消委会消费投诉咨询热线和投诉渠道
为畅通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将于2019年9月2日起正式启用966315消费投诉咨询热线。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0755-966315消费投诉咨询热线。0755-966315热线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如遇线路繁忙,消费者还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小程序“315消费通”或访问官方网站(www.sz315.org)进行投诉。
年报系统只有保存按钮,没有公示按钮怎么办?
清除登录年报系统使用的浏览器缓存后使用电脑重新登录正确的年报系统网址(https://jg.amr.sz.gov.cn/annualpc/?platform=SJ#/),按要求完成所有内容填写后并根据系统的自动跳转,点击所有页面的“保存”按钮,之后在最后点击“保存与公示”。
组织机构办理迁入或迁出业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会变更吗?
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规则,当组织机构登记地址发生变化,册办理迁入或迁出业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保持不变
业务驳回后点击一键重新申报,但是显示“业务复制操作失败:所选业务已被复制过,请重新选择!”要怎么办
按照目前的业务情况和考虑到存储空间,目前复制只能支持一个月内被驳回的,同时每个驳回业务只能复制一次。如果已经复制过一次的不可复制,只能重新申报。
商事登记材料中需要股东签章的地方,如果股东是企业,是否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需要
市民进行清算组备案公告,已经实名完成,点击“保存并公示”,系统提示:添加失败,请稍后再试,多次尝试还是一样,核实如何处理?
您好。清算组备案操作流程可参考:清算组备案实名认证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清算组成员最后面的“修改”按钮,第二步点击“实名”按钮,第三步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第四步等待认证成功后,点击“完成实名认证”按钮(实名认证过程中请勿重新刷新二维码页面,认证完成后,只需要点击一次“完成实名认证”,然后即可关闭网页。),第五步点击实名后面的“保存”。第6步依次完成所有人员实名后点击最下面的保存并公示。如无法网上进行实名认证的,请持有关身份证证明材料前往登记机关窗口申请人工审核实名认证。
哪些人可以使用音视频双录办理注销业务?
只要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护照的自然人都可以。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出台,实缴之后公司如何公示实缴的情况?
公司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该系统上公示实缴出资情况。实缴情况如果通过年报系统填报即时信息(https://jg.amr.sz.gov.cn/annualpc/?platform=SJ#/),年报系统会自动同步相关信息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可通过网络渠道如何进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网上申报目前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和WEB端扣缴功能进行代理申报,也可以由投资人或业主自己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理申报:办税人员登录扣缴端后,点击顶部“经营所得”按钮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缴款等操作。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理申报:办税人员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单位办税”,选择对应的单位,点击“经营所得”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缴款等操作。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业主或投资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申报。首次登录需要通过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点击顶部“申报管理”按钮进入申报界面,可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B表)”、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C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深圳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